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进行
景宁律师事务所
2025-06-1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法规,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。口头解除虽然不符合规定,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认定有效,如双方事实上已经停止雇佣关系且有证据支持。为避免纠纷,建议签订书面协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: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给予书面通知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: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订立了一年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并从第一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:劳动合同期限届满,未经劳动者同意,用人单位不得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,不适用于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一年的情形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: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用工记录制度,从用工之日起计算用工时间。如果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产生的经济补偿年限,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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