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诉讼中可以立案的具体情形

在我国刑事诉讼中,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可以根据下列情形立案:1、报案、控告;2、自首;3、其他机关或单位移送的案件;4、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情形。这些都必须经过必要程序并且确实存在犯罪事实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87条:公民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报案或者控告。对于已知的犯罪分子,应当予以检举和控告。对人侵犯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财产权利的行为,发现者应当给予检举和报告。第88条:对于报案、控告或者自首的案件,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必须接受,并按照规定登记立案。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,应当移送主管jurisdictionalauthority,并通知当事人。第94条:对于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,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。对于在共同生活中发现配偶有故意杀人、绑架等严重犯罪行为,并且可能继续作案的,任何人都有权利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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