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撤销后其对外债务如何处理
景宁律师事务所
2025-05-13
1.因合并、分立撤销:合并后的法人或组织承担债务;分立的,若无其他约定,分立后的法人或组织对债务负连带责任。
2.依法清算后撤销:清算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用单位财产按序偿债,如先付清算费用、职工工资等。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程序,按法定顺序偿债。
3.未经清算撤销:开办单位或决定撤销的主体,在损失范围内担责;无偿接受财产者,在接受财产范围内偿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单位撤销后对外债务处理分三种情况,合并分立撤销由合并或分立后的主体担责;依法清算撤销按清算程序偿债,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程序;未经清算撤销,开办单位等在相应范围内担责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单位撤销后的债务处理有明确方式。当单位因合并、分立撤销时,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接债务,分立后的主体若无特别约定需承担连带责任,这保障了债权人权益。依法清算撤销的单位,按既定顺序以单位财产偿债,资不抵债时进入破产程序,确保公平有序。而未经清算就撤销的单位,开办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主体要在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担责,无偿接受财产者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担责,防止有人借单位撤销逃避债务。如果您在单位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单位撤销后的债务处理方式因撤销情形而异。合并或分立撤销的,合并后的主体承担债务,分立的主体若无其他约定则承担连带责任;依法清算后撤销的,按清算程序以单位财产偿债,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程序;未经清算撤销的,相关主体按情况担责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对于合并分立的单位,要明确债务承接关系并及时通知债权人。依法清算时,严格按规定通知债权人、清偿债务。对于未经清算撤销的情况,开办单位等相关主体应积极配合,按责任范围承担债务,避免产生法律纠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单位因合并、分立撤销时,合并后的主体承担债务;分立情况下,若无其他约定,分立后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。这保障了债权人能向合并或分立后的主体主张债权。
(2)单位依法清算后撤销,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按支付清算费用、职工工资等顺序清偿债务。财产不足则进入破产程序按法定顺序偿债,确保债务有序清偿。
(3)单位未经清算即撤销,开办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主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担责,无偿接受财产者在接受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,防止主体借撤销逃避债务。
提醒:
债权人遇到单位撤销情况,要及时关注其撤销方式,依法申报债权;单位撤销相关主体应依法清算,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,具体案情建议咨询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因合并、分立撤销的,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债务;分立的,若无其他约定,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连带承担债务。
(二)依法清算后撤销的,清算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用单位财产按顺序清偿,财产不足则进入破产程序按法定顺序偿债。
(三)未经清算撤销的,开办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主体在损失范围内担责;无偿接受财产者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2.依法清算后撤销:清算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用单位财产按序偿债,如先付清算费用、职工工资等。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程序,按法定顺序偿债。
3.未经清算撤销:开办单位或决定撤销的主体,在损失范围内担责;无偿接受财产者,在接受财产范围内偿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单位撤销后对外债务处理分三种情况,合并分立撤销由合并或分立后的主体担责;依法清算撤销按清算程序偿债,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程序;未经清算撤销,开办单位等在相应范围内担责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单位撤销后的债务处理有明确方式。当单位因合并、分立撤销时,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接债务,分立后的主体若无特别约定需承担连带责任,这保障了债权人权益。依法清算撤销的单位,按既定顺序以单位财产偿债,资不抵债时进入破产程序,确保公平有序。而未经清算就撤销的单位,开办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主体要在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担责,无偿接受财产者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担责,防止有人借单位撤销逃避债务。如果您在单位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单位撤销后的债务处理方式因撤销情形而异。合并或分立撤销的,合并后的主体承担债务,分立的主体若无其他约定则承担连带责任;依法清算后撤销的,按清算程序以单位财产偿债,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程序;未经清算撤销的,相关主体按情况担责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对于合并分立的单位,要明确债务承接关系并及时通知债权人。依法清算时,严格按规定通知债权人、清偿债务。对于未经清算撤销的情况,开办单位等相关主体应积极配合,按责任范围承担债务,避免产生法律纠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单位因合并、分立撤销时,合并后的主体承担债务;分立情况下,若无其他约定,分立后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。这保障了债权人能向合并或分立后的主体主张债权。
(2)单位依法清算后撤销,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按支付清算费用、职工工资等顺序清偿债务。财产不足则进入破产程序按法定顺序偿债,确保债务有序清偿。
(3)单位未经清算即撤销,开办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主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担责,无偿接受财产者在接受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,防止主体借撤销逃避债务。
提醒:
债权人遇到单位撤销情况,要及时关注其撤销方式,依法申报债权;单位撤销相关主体应依法清算,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,具体案情建议咨询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因合并、分立撤销的,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债务;分立的,若无其他约定,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连带承担债务。
(二)依法清算后撤销的,清算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用单位财产按顺序清偿,财产不足则进入破产程序按法定顺序偿债。
(三)未经清算撤销的,开办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主体在损失范围内担责;无偿接受财产者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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